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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罪確定違憲 外遇大解放 國華徵信社:「徵信社專業的生存之戰!」

徵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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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長達20年的討論,在今(29)日通姦罪正式被大法官釋字第791號宣告違憲,並且立即失效,除刑法239條妨害家庭通姦罪外,刑事訴訟法239條但書也一併廢除,這是少有的大法官釋憲推翻先前的釋憲案(釋字554號),根據大法官釋字791號所記載,所謂的通姦罪依照法律位階原則及比例原則,明確違反憲法第22條的所保障的性自主權,依據憲法保障為由,故通姦這類行為不應該以刑法加以拘束,故通姦等罪立即失效。

所謂的通姦罪,根據立法理由,乃在保障婚姻與家庭的忠誠義務,我國法律明定一夫一妻制度,故在法理上對於婚姻上有守貞義務的必要性,否則隨即破壞家庭與婚姻的構成,依據釋字554號,依據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此乃明顯有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社會是由婚姻及家庭所構成,維持婚姻的守貞義務及婚姻制度的完整性,才有維持社會制度的基礎性,如果婚姻制被破壞,社會又有何安定可言?

國華徵信社表示:「通姦除罪化的正反兩方意見都有,我們不會對於是否應該保留通姦罪去做評判,唯獨大法官釋字791宣告立即失效,對於社會的衝擊是很明顯的,沒有基本的配套措施,為何能夠立即宣布失效呢?」綜觀各國,在通姦除罪化後,都有一定的基本配套改制,我們不時能夠在國際新聞上,看到夫妻離婚後得到大量的贍養費,這許多都是因為家暴或是外遇等因素而產生的離婚結果,那在我們台灣呢?

根據識字791條的解釋文中闡述,「通姦及相姦多半發生於個人之私密空間,不具公開性,審判過程必然侵擾個人生活私密領域….. 而嚴重干預個人之隱私…」國華徵信社表示:「這條看似有理,但其實最主要的爭點就是太多良莠不齊的徵信社業者,在沒有證據沒有確定的情況下貿然作出所謂的抓姦行動,結果抓姦行動不僅失敗還讓委託人被告上侵犯隱私權及私闖民宅的官司,這應該是政府要去約束徵信業的道德專業,直接用這條理由來解釋通姦罪除罪的理由,對於被外遇者都是不公平的。」

法律要保障的不僅僅是個人的基本人權,婚姻同樣是受憲法所保障,會有婚姻制度伴隨而來的就是權利義務,而為了個人基本人權去解除對於婚姻的權利保障,難道又符合比例原則?贊成除罪的只會用亞洲各國除回教國家外台灣是唯一有通姦罪的論述來支持通姦除罪,卻忽略了其實在人權大國的美國仍有些州法仍保有通姦罪,難道美國不在乎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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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徵信社大眾的印象就是抓姦抓猴,那通姦除罪化後對於徵信業者有何衝擊?國華徵信社表示:「除抓姦外,本公司還有許多商務徵信案件,所以這衝擊本身對本公司影響不會太大,但同時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機會,既然通姦除罪化是事實,那再去討論也沒有意義,我們要做的,就是提升我們的專業,並且配合立委及政府單位推動相關配套措施,包含對於配偶保障蒐證的必要性原則,以及侵害配偶權的民法損害賠償要合乎對於婚姻的忠誠制度破壞的比例原則。」通姦除罪化後,如何保障被外遇者的配偶權,對於徵信社來說是一項更重大的課題,同時也是徵信社專業的生存之戰,誰夠專業,誰就能永續經營下去。